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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给超市食品立规矩

2004/1/16 0:00:00 来源:山西日报
太原市卫生局于1月13日对超市(商场) 内散装食品销售、现场加工制作熟食及食品进货方面做出严格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今年起散装食品要求有专人负责销售。同时,标签要注明产地、生产和保质日期等。然而从1月以来卫生部门对太原市场的检查情况来看,太原市许多超市散装食品销售并不规范,依然是原来的销售模式,存在许多卫生安全方面的隐患。对此,太原市卫生局要求各超市(商场)散装食品销售管理必须按规定执行,卫生执法人员将不定期监督检查。针对目前许多超市现场加工制作熟食存在各种问题的现状,卫生部门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现场制作熟食的超市(商场)全面审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不发证;已发证的重新验收,达不到标准的坚决取缔。各超市(商场)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供货商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方可进货。同时要求各超市加强管理,从进货环节把关,发现无证“黑窝点”立即上报卫生监督部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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