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食品消费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广告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河北省《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办法》,将保健食品广告纳入了监管范围。外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在我省发布广告、以及省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发布广告由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审批;市级新闻媒体发布广告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县级新闻媒体发布广告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审批。对通过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各级食品药品部门将对其发放批准文号,其有效期为一年。未经审批和超出审批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