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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5月起实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

2004/5/11 9:33:18 来源:辽宁日报
      为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沈阳市政府决定从5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

  实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范围是:全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实行市场准入的食用农产品种类为:粮油、蔬菜、水果、畜产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检测蔬菜、水果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重点抽检猪肉等产品中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沈阳市还对食用农产品准入做了具体规定:对实行准入管理的品种,应是合法的生产厂家加工制作,有质量合格检验证明。生鲜肉类与活禽及禽类产品应有检疫合格证明。国家强制实行准入管理的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用醋,必须有质量安全标志。定型包装的食品必须按规定具有品名、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卫生许可证等,商品标签、标志、内在质量必须相符。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商品,过期、失效、变质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或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商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污秽不洁、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要求的商品;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上市销售的其他商品等都严禁进入市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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