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对学校食品饮品安全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严防“问题食品饮品”进入校园。
新规定强调,学校校长是校内食品饮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监督管理,把有毒有害食品饮品及假冒伪劣食品饮品统统挡在校园之外。学校食堂及小卖部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有关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师生出售食品饮品。所有的食品饮品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学校食堂及小卖部采购食品饮品,必须向厂商索取产品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尤其是采购大宗食品饮品,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证。严禁将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食品饮品向师生出售。学校一律不准自制豆奶及其他奶制品和饮料,不得组织学生集体饮用豆奶。执法部门要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饮品加强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饮品及供应厂商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布。要逐步实行校园准入制,凡进入校园的食品饮品都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不合格的食品饮品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对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传染病流行的,要依法或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