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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2小时完成报告

2004/12/13 10:22:27 来源:汕头日报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在2个小时内完成报告,凡瞒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最近刚刚成立的汕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原则性通过部分规范性文件,汕头市食品安全工作有了总“抓手”。 此次由汕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交审议并原则性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汕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汕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单位工作职责》、《汕头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关于规范食品抽检工作的意见》等讨论稿。根据其中规定,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另一方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中疾患者的治疗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汕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委员单位及其所属县机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除按规定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外,应在接到报告后2个小时内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而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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