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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从未允许用“鲜”

2004/12/29 9:59:06 来源:汉网
    上个月炒得沸沸扬扬的乳品行业“禁鲜令”,近日又起波澜。中国乳品工业协会证实,国家法律从未允许乳制品名称使用“鲜”字。对此,江城部分乳品企业表示,将会“随大流”来决定是否拿掉“鲜”字。

    武汉的大型乳品企业有四家,鲜牛奶均是其主打产品之一。武汉维维香满

楼乳业公司总经理张树华称,如果所有乳品企业都取消“鲜”字,就无所谓了。而且,鲜牛奶可以在产品配料中标识,不一定非要将其用产品名称来加以区分。

    武汉惠尔康扬子江乳业公司负责人也表示,“鲜牛奶”这种说法,在行业里已成惯例,可能有些企业一时难以转变,还需一个适应的过程。

    当谈到何时正式取消“鲜”字,使用新包装,上述两家乳企表示将会“随大流”,并不会率先取消“鲜牛奶”的包装。据悉,市质监局本周将召集我市几家企业培训学习新的标准,估计不久之后,乳品市场的标签会有新变化。

    注:根据日前公布的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从2005年10月1日起,凡是加热过的食品,其标签上一律禁止使用“鲜”字———这个文件被业界称为“禁鲜令”。(记者龚萍)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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