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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不得随意食用河豚

2005/1/20 16:04:44 来源:食品产业网
    今天下午,海南省卫生厅发布2005年第一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由于河豚鱼多见于海南省沿海,近期是河豚鱼产卵季节,此时河豚鱼的毒性最强,也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危险期,卫生厅提醒广大群众不得随意食用河豚鱼。
   
  一天发生两起河豚鱼中毒事件
   
  2005年1月18日上午,陵水县英州镇加卜村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上午8点30分,该村委会加柏自然村村民符应孔家招待6名来自保亭的客人,食物多为海鱼。10点30分后,用餐者中有23人(含本村村民)发现头晕、口周麻木、四肢麻木、恶心、呕吐等症状,其中有2人出现呼吸困难和昏迷,不久死亡。经卫生防疫部门对食物进行有机磷定性检测显示,均为阴性,排除了有机磷农药中毒,对现场吃剩的鱼进行河豚毒素定性检测,显示(绿色)为阳性,初步调查此起中毒事故为误食河豚鱼引起。目前,其他21名中毒者在三亚市人民医院和三亚农垦医院住院治疗。
  
  无独有偶,18日晚上11时,儋州市白马井镇8名渔民在出海打鱼期间,因在船上误食了有毒河豚鱼,导致8名渔民中毒,其中两名渔民中毒死亡,另外6名经白马井海员医院抢救,基本脱离生命危险。据儋州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8名渔民中毒情况报告及儋洲卫生局1月19日8时15分电话报告,6 名中毒渔民头脑清醒,其中3名比较严重,3名较轻。目前,中毒事件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产卵季节的河豚鱼毒性最强
   
  据了解,河豚鱼又名鲀,有上百个品种,是一种味道鲜美但含剧毒素的鱼类。中毒多发生在日本、东南亚及我国沿海、长江下游一带。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食用20分钟后便可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早期症状,随后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不能运动、不能弯曲坐下而要横卧、骨骼肌肉完全松弛,进而出现血压急速下降、呼吸困难,直至意识消失,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目前没有特效治疗方法。河豚鱼多见于海南省沿海,是有毒鱼类,它的卵、卵巢、肝脏毒素含量最高。近期是河豚鱼产卵季节,此时河豚鱼的毒性最强,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危险期。
  
  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省卫生厅发布的2005年第一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中称:各地的水产品销售商应加强鱼种鉴别,严禁出售鲜河豚鱼。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水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销售河豚鱼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同时对广大人民群众加强河豚鱼有毒的宣传,不得食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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