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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禁止商家用粮油促销

2005/4/11 9:32:38 来源:食品商务网
    南京市物价局4月6日向全市粮油经营企业发布《关于禁止粮食、食用植物油促销活动提醒函》,要求经营企业今后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以粮食、食用植物油为内容的“价格倾销战”,严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产品销售,否则将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悉,销售粮食、食用植物油时应当依法明码标价,必须使用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价目表(牌、单)。不得使用低价、优惠价、会员价等降价标价签来吸引消费者购买。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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