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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俩告“肯德基” 碑林区法院将正式开庭审理

2005/4/24 9:27:10 来源:西安晚报
    当得知肯德基的部分食品中含有“苏丹红”后,正在上中学的姐弟俩在父亲胡先生的鼓励下,将肯德基在陕西的经销商之一———陕西松茂食品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茂食品公司)起诉到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昨天上午10点,胡先生和原告的代理人以及被告代理人一同出现在了碑林区法院。法院为该案的开庭进行了前期准备,并决定6月初正式开庭。 

    姐弟俩状告“肯德基” 

    4月4日,年龄分别为17岁和14岁的西安姐弟俩正式向碑林区法院提交了起诉书,两人都是中学生,43岁的父亲胡先生是个体工商户,为姐弟俩的法定代理人。同时胡先生还聘请了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律师。两人在起诉书中称,他们多次在松茂食品公司就餐,特别喜欢其所出售的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系列。3月16日,经我国相关部门检测,在松茂食品公司所经营的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系列产品中,发现了禁止使用的“苏丹红”。松茂食品公司作为一家大型餐饮企业,无视卫生部门禁止性规定,采取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态度,使其身心受到巨大损害。 

    索赔精神损失费一元 

    姐弟俩对松茂食品公司提出了5项诉讼请求,要求松茂食品公司为其姐弟俩每年进行体检;赔偿姐弟俩精神损失费一元;承担姐弟俩今后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双倍返还消费款247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据了解,自从“肯德基”部分食品中发现“苏丹红”后,全国不少地方的消费者都试图状告“肯德基”,但是否立案却没有确定。西安姐弟俩因“苏丹红”起诉“肯德基”并立案属陕西首例。 

    6月初该案正式开庭审理 

    昨天上午10点,原被告一同出现在法庭上。虽然是庭前准备,但双方都非常重视此案。松茂食品公司专门从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聘请来了律师,连同西安市碑林区青年路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两人一同担任本案被告方代理人。原告法定代理人胡先生出现在法庭,神情看上去比较轻松。 
    在昨日上午的庭前准备上,原告方出示了多次在肯德基就餐时,肯德基开具的58张餐饮发票,共计1235元。被告方则表示证据比较多,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搜集整理。经双方协调,开庭时间从昨日起向后顺延40天左右。本案将于6月初正式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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