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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经销商销售劣质奶粉致2婴儿死亡被判刑

2005/4/27 9:05:36 来源:新浪网
    阜阳市中级法院近日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宋敏的上诉,维持初审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的判决。

    被告人宋敏,现年34岁,太和县城关镇人。自2002年9月份开始从事个体经营,在太和商城经销食品。2003年7月份,以每袋7元的价格购进黑龙江省绥棱县乳制品厂生产的,品名为“一心”二代新盖中盖婴儿高钙、补钙奶粉20件。加价后以每袋8.5元至9元的价格批发销往太和县农村乡镇个体销售点。

    从2003年7月至2004年4月19日,先后有四名婴儿因食用被告人宋敏购进分销的该品牌奶粉,而出现严重的营养不良症状。两名婴儿住院期间死亡,另两名患有营养不良综合症。

    2004年4月26日,太和县卫生防疫站对该品牌奶粉进行了检验,结果为蛋白质含量每百克含0.89克。在被告人宋敏购进该批奶粉过程中,推销人员仅提供了厂家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且复印件未加盖该厂印章,既没有购销发票,也没有检验报告单。法庭由此认定,被告人宋敏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且已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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