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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首次为居民营养健康立法(二)

2005/5/8 11:33:27 来源:中国饭网

    落实条例问题丛杂

    全民努力前路修远

    “‘营养条例’即使出台,在全国、在重庆恐怕都很难一蹴而就。”苏所长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做出了这样的判断。她解释说,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到完全落实都有一个过程,其实在1996年由卫生部颁布的《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里第七条就提到,学生集体用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士),或经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按说,这项法规也出台了近10年了,但关于营养师的问题,至今仍待落实。“这里有各单位具体的困难,但也有意识淡薄的缘故。”苏所长举例说,去年的首次营养师培训,监督所给辖区内给各大中小学、幼儿园、保健食品单位发函一百多封,而真正反响强烈的却是敏于时代潮流的保健食品等的商业人员,中小学食堂只来了3家,而医院食堂和社会食堂一家没来。

    而渝中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罗所长则结合学校工作,谈到了重庆的诸多瓶颈问题。首先,即使培训初级技能/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也需要1800元/人,而级别越高价格越昂贵。这笔不菲的培训费用应该由谁来负担,如果全由单位负担,很难说重庆每个学校都有这个能力。其次,学生家庭的经济能力和观念也是参差不齐的,学校搞一个价的营养餐,为平衡营养,价格不可过分低廉,那么要落实到所有就餐学生的身上想必也很困难。再者,拿1990年,国家教委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来说,其中就规定说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校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但如今学校1000人中有一个保健老师都达不到,其问题关键就在于编制,人事核编只有那么有限的名额,这就注定了《条例》落空。最后,罗所长还提到营养餐的口味问题,因为营养餐是讲究平衡膳食,一般较普通人的饮食少油少盐。她举例说在日本考察时,即使营养餐已成功开展多年,学生对于营养餐也大都摇头厌弃。对于平日口味厚重的重庆人来说,怎样适应,是个问题。

    直接面对学生的高老师对“营养条例”牵动的营养工作,直言“烫手”。他说,因为如今学校实行“一费制”,营养餐相关经费的处理很棘手。同时,营养餐如何调“众口”而且还要“营养”,都要费一番琢磨,弄不好,学校很可能骑虎难下。“当然,‘营养条例’出台无疑会给广大重庆人带来福祉,但那恐怕确实是一条艰巨而长期的道路。”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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