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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社会加强粮食流通统计

2005/5/27 9:23:26 来源:国家粮食局调控司
    为适应粮食流通全面市场化的新形势,科学有效地组织社会粮食统计工作,切实履行社会粮食统计的职责,保障粮食统计资料的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发挥粮食统计在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粮食局研究制定了覆盖全社会的《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报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后,于2004年9月下发各地执行。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对全社会粮食统计已经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初步完成了部门统计向全社会统计职能的转变。 
    新的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在统计范围上,打破了原来的部门界限,将统计对象由原系统内的粮食经营企业扩大到所有粮食经营者和用粮企业;二是在统计内容上,除反映粮食收购、销售、库存及价格等社会粮食流通的动态变化情况外,还将本部门粮食仓储设施、粮油加工业和粮食行业机构人员等统一纳入统计范围;三是在统计方式上,将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作为购销市场化条件下粮食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调查方式,以弥补全面统计报表的不足;四是在调查方法上,根据统计内容和调查对象的不同特点,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等方法;五是在制度执行方面,突出了依法开展粮食统计工作的理念。既明确了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企业报送粮食统计数据的义务,也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统计监督检查。 
    2004年以来,为贯彻实施新制定的《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实现由部门统计向全社会统计职能的转变,国家粮食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对粮食批发商和连锁超市粮食经营情况的摸底调查,初步了解了我国粮食批发商和连锁超市粮食经营的分布、规模和品种范围等现状;二是组织实施了2004年度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了解掌握全国及分地区粮食供需平衡状况及发展趋势,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了更加详实、可靠的决策依据;三是积极研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体系,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四是针对粮食行业统计工作整体业务流程的特点,设计开发了适用于分层管理和单用户需求的“国家粮食统计信息系统”管理应用软件,并分5期对全国省级(部分市、县级)粮食统计人员进行了培训,吉林、安徽、四川等省已经开始统计软件的试运行工作;五是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对稳定和加强粮食统计机构和人员、安排落实社会粮食统计调查经费进行部署,并大力开展“社会粮食统计宣传月”宣传活动,为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的开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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