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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不再混同药品

2005/7/22 14:29:51 来源:食品商务网
    近年来,我国保健食品产业迅猛发展,保健食品的注册申报量急剧增长,但是,由于一直没有定期的监管检查制度,大多数的保健食品长期处于“只进不退”的状态,企业一旦拿到相关的“批准证书”就可以长期持有,并无被吊销的风险,假冒产品也充斥其中。可以说,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始终处于一种鱼龙混杂的局面。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将彻底扭转这一局面。

    何谓保健食品?它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专家介绍,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可以是普通食品的形态,也可以使用片剂、胶囊等特殊剂型;标签说明书可以标示保健功能,而食品的标签不得标示保健功能。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但可以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使用;而药品应当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有确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使用期限。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是产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类似于新药证书。申请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它的取得只需提供技术资料和样品等,而不需具备生产条件。证书取得后,如需生产,必须向当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其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后,对符合要求的,核发卫生许可证。

    此外,《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提出的保健食品必须通过GMP认证、设定了“5年一审”的退出机制,以及严格核定申报和审批制度等都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套上了“紧箍”,足以规范整个保健食品市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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