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产业经济 > 正文

月饼不得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

2005/8/4 9:18:00 来源:福建之窗

    我省开展中秋节前大整治 

    昨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将从8月20日至9月20日进行月饼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各类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市场;酒店、宾馆;城乡结合部及月饼销售的网点和摊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为:检查月饼经营企业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检查经销的月饼是否按规定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检查月饼经营企业是否违反规定,在销售月饼时搭售其他商品,或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指导和督促月饼经销企业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月饼的各类违法行为,对涉及月饼质量问题的大案要案,要一查到底,从重处罚。达到追诉标准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新闻链接>>>今年月饼过度包装将受罚

    本报讯省质监局有关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今年中秋节月饼过度包装将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据介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7月初已发布联合公告,对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有关事项作出规定,明确要求月饼销售不得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

    公告还要求,经营者对过期、霉变月饼要及时退市和销毁;经营者应当对月饼进行合理包装,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在月饼包装中,搭售物品的市场价格明显超过月饼自身价格的,专用名称不应该标示为月饼,违反此规定,有关部门可依法处罚。(本报记者贾婕)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