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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引争议麦当劳、肯德基、汉堡王等遭诉

2005/8/30 10:17:04 来源:食品商务网
    加州总检察长:消费者有权知道所吃炸薯条中含超量致癌物质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总检察长比尔。洛克耶日前对9家著名连锁快餐店和食品制造商提起诉讼,要求法庭强制它们用警告性标签标明其炸薯条、薯片中致癌物丙烯酰胺的含量。这是美国检察机关首次就炸薯条含致癌物问题提出诉讼。

    美国《洛杉矶时报》27日报道,被洛克耶尔指控的快餐店包括麦当劳、肯德基、汉堡王等,食品制造商包括宝洁等,根据美国的法律,企业必须向公众“清楚而合理地”标明其产品中潜在的危险物质。洛克耶尔强调,他并不是鼓动人们不吃炸薯条,因为炸薯条的诱惑“很难拒绝”,但消费者有权知道他们所吃的炸薯条中有超量的致癌物质。

    科学界已经证明,高含量的丙烯酰胺能使实验动物患生殖系统癌症。1990年起,加州法律将它列入致癌物之列。2002年,瑞典科学家首次证实,土豆等富含淀粉的食物在高温烹炸下会产生过量丙烯酰胺,这使炸薯条和薯片对健康的危害第一次被认识到。但是,大多数美国人仍然酷爱炸薯条、薯片,对这些信息不一定了解。

    洛克耶尔在起诉书中援引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的数据指出,快餐店的法式炸薯条中丙烯酰胺的含量,平均达到法律要求必须提出警告含量的125倍;而超市中销售的薯片中的丙烯酰胺含量,是警告含量的75倍。近年来已有一些消费者团体为丙烯酰胺问题起诉快餐店和食品制造商。

    为连锁快餐店和食品制造商辩护的律师则说,炸薯条加上警告性标签可能起误导作用,消费者会认为只有快餐店制作的炸薯条和薯片才含丙烯酰胺。而事实上,哪怕消费者自己用土豆高温烹炸制作食品,也会含有这种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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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炸薯条小传

    炸薯条与汉堡包和可乐一起,成为美式快餐的老三样。不过炸薯条的老家在欧洲。

    对于炸薯条的发明权,法国和比利时一直存在争议。法国认为是一名法国乡下人第一个制作了炸薯条,而比利时认为比利时人才是真正的发明者。且不论炸薯条的鼻祖是谁,总之到了1830年左右,炸薯条已经风靡欧洲。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曾在欧洲参战的美国老兵把吃薯条的习惯带回美国。麦当劳等快餐连锁店相继开业,进一步拓宽了炸薯条的市场。然而,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水平的提高,炸薯条等快餐食品的危害渐渐显露出来。2002年,美国一名律师以多名纽约儿童的名义向法院递交集体诉状,状告麦当劳。这些儿童的健康都存在问题,如糖尿病、高血压和肥胖症,而且都曾长期食用包括炸薯条在内的麦当劳快餐食品。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总检察长比尔。洛克耶今年8月也对麦当劳、肯德基、宝洁等9家著名连锁快餐店和食品制造商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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