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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河豚鱼不得乱经营

2005/9/7 8:23:09 来源:石狮网
    针对周边县市近日发生群众食用河豚鱼中毒事件的情况,石狮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河豚鱼有剧毒,不得食用。据悉,为防止类似问题在我市出现,保护群众的生命安全,该所将展开专项检查,严禁河豚鱼流入市场。 

    卫生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预防河豚鱼食物中毒工作,加大禁食河豚鱼等有毒食物的宣传,引导群众不购买、不食用可疑鱼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把住河豚鱼捕捞、收购、存放、调运、加工等规程,不让河豚鱼流入市场。市卫生监督所同时明确,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渔业生产中捕获的河豚鱼都应送交水产购销部门收购,不得私自出售、赠送或食用;水产购销部门应将收购到的河豚鱼调送指定的单位;各产销加工单位在存放、调运河豚鱼等过程中必须妥善保管,严防流失。新闻链接:
  
    河豚鱼中毒
  
    河豚鱼学名暗纹东方鱼屯,又名气泡鱼,属鱼屯形目,是暖水性海洋底栖鱼类,在我国各大海区都有分布,常见有数十个品种,河豚鱼多见于我市沿海及河流中下流。预防中毒措施是,出售的海杂鱼必须挑净河豚鱼,不吃认辨不清的鱼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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