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控制以复原乳冒充鲜牛奶,哈尔滨市昨起开始实施液态奶生产备案制度。
记者昨天从市质监局获悉,根据9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的要求,哈尔滨市昨起开始对液态奶生产实施备案制度。备案范围包括哈尔滨市所有在液态奶生产加工中使用复原乳的生产加工企业。备案内容包括乳粉的进口数量,进货数量、质量、产地及其生产企业,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的投产时间和生产周期,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的产量,每批液态奶成品中复原乳所占的比例,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的液态奶的销售区域等。
据介绍,未经备案企业今后不得生产液态奶,所有企业在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前,必须如实填写《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备案表》;企业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重新备案。未经备案的不予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名词解释
复原乳
复原乳是用奶粉还原的液态奶。其加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在鲜牛奶中掺入比例不等的奶粉;二是以奶粉为原料生产的调味乳。
复原乳与生鲜牛奶主要有两方面不同:一是原料不同。复原乳的原料是属干乳制品的奶粉,生鲜奶的原料为液态奶;二是营养成分不同。复原乳在经过两次超高温处理后,营养成分有所流失;而生鲜奶中的营养成分基本保存。
为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优质液态奶的需求,国家要求在巴氏杀菌乳生产中不允许添加复原乳,大力提倡和鼓励在灭菌乳生产中全部使用生鲜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