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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复原乳标注有点难

2005/10/17 9:59:2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复原乳”必须给予明确标识的规定已实施两天,但记者昨日在成都各大商场超市没有发现符合这一规定的牛奶包装。这是怎么回事呢?昨日,四川省乳业协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成都乳企已经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推迟半年实施该规定。

    据了解,国务院《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牛奶包装必须标明生产原料成分及其比例,如果用奶粉还原液态奶,则必须标明为“复原乳”。对此,四川省乳业协会秘书长魏荣禄解释说,由于国务院的上述规定在9月下旬才颁布,留给企业准备的时间不足,厂家库存的大量包装无法及时消化,因此近期按照国家标准更换包装的难度较大。所以川内乳企已经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推迟半年实施这一规定,上海、北京等地的乳企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纯奶、酸奶以及奶饮料都大量使用奶粉。

(张镜)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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