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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销商戴上“紧箍咒”

2005/10/19 15:03:13 来源:长沙晚报
    市工商局昨日宣布在全市铺开食品放心工程,并给食品经营者戴上“紧箍咒”:不管买卖大小,只要是食品经营者,都要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并承诺做到销售安全放心的食品,老少不欺。这是我市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以来,建立的一项新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小店须有承诺

    这项制度其实是一项质量责任制度。目前,我市食品经营者数量多、分布散,且经营规模大小不一。针对实际情况,市工商局因地制宜,建立了食品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制度,对从事食品经营且营业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小型超市、集贸市场、商店等食品经营者,在销售时实行《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他们必须向消费者郑重承诺做到:绝不经销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无生产日期、过保质期和霉变的商品;绝不经销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假冒伪劣商品;绝不经销无商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的“三无”商品;绝不强买强卖、短斤少两,做到文明经营,诚信服务;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三包”规定。承诺人还要在《食品质量承诺书》上签字,以接受消费者监督。

    大店须有制度

    各大型集贸市场、超市、商场则要建立和完善4项制度:建立实行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各大型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应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履行把关义务。经营者应在食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建立健全索取和查验相关票证,建立购销台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设立生鲜商品简易检测点,配备简易检测设备;建立实行重要食品“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下柜制度,发现有不合格食品要立即停止销售,立即下柜,并对已售产品召回;建立食品质量销售责任制度,坚决把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挡在市场外。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在年底前组织力量对各商家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除进行公开曝光,还将按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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