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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还原奶”仍未现身

2005/10/25 10:51:23 来源:哈尔滨日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10月15日起,企业生产加工液态奶时使用复原乳(即还原奶),均需在包装上印制醒目标识,亮明“身份”。然而,连日来记者走访哈市各大超市时均未发现标有“复原乳”字样的液态奶制品。另据其他媒体报道,全国其他城市的市场上也很少见到“还原奶”的踪影。

    “还原奶”至今未现身

    近日,记者在走访哈市家乐福、沃尔玛、世纪联华等大型超市时看到,在液态奶袋装纯奶制品的销售区内,除黑龙江地产品牌完达山、龙丹等企业在销售15日以后生产的产品外,伊利、蒙牛大多在销售生产日期在15日以前的产品。而且,在所有市场上销售的液态奶制品外包装上,无一有“复原乳”的标志。

    对此现象,有厂家表示,乳品下线后尚需储存数日。但据超市有关人士介绍,在此之前并未见到液态奶制品如此长的“销售循环期”。即便是销售期长,国务院办公厅早在9月17日就发出了紧急通知,并规定了“大限”之日,相隔一月有余,众厂家至今不见动作解释不通。

    据业内专家介绍,一些乳品企业之所以迟迟不肯亮明复原乳的“正身”,除了心疼复原乳巨大的利润空间外,也担心会影响其产品的市场销售份额。一些厂家用复原乳充当新鲜奶来蒙蔽消费者的行为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业内人士却认为,这种短视行为对企业来说无异于饮鸩止渴,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长久下去会严重损害整个乳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大限“铁门槛”难过

    时下,复原乳标识在“大限”之后不现形,表明不少企业又在等待观望,这种观望和侥幸心理危害极大,不仅影响了国家政令的畅通,也是无视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昨日,记者从有关管理部门了解到,“大限”是道“铁门槛”,“大限”不会变“宽限”。有关管理部门一定会重视消费者、奶农的利益,认真监管好当地市场,监督好企业的生产行为,绝不能以各种理由容忍一些企业坑蒙和欺骗消费者。

    有关人士表示,部分乳品企业大量制造复原乳,与国内有关法规不健全和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有关。由于监管出现盲区,致使企业行为没有制度约束,一些厂家就此钻空子蒙蔽消费者,却又得不到及时制止。各地工商和质监、食品监督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监管,增强政策执行力,加大市场监管和监测力度;对那些不标识复原乳、继续蒙蔽消费者的企业,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在媒体上曝光,让这些不讲诚信的企业寸步难行。

(周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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