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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果冻》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2005/11/21 10:33:18 来源: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明年10月1日起,“噎死人”的小果冻将彻底退市。据新京报报道,11月19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证实,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GB19833-2005)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增加的规格要求为强制性条款,其中消费者最常食用的杯形果冻杯口内径必须大于等于3.5厘米。

    该标准为我国首个果冻国家标准,取代了现行的行业标准《果冻》(QB1432-2001)。按照要求,果冻生产企业应从2006年5月1日起按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可销售至2006年9月30日。

    此外,除规格要求外,与以往行业标准不同的还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果冻外包装标签警示语、凝胶强度都有了详细的规定,比如,果冻产品在使用“布丁”名称时,应同时标示“含乳型果冻”;果汁型果冻应该标出原果汁含量;果肉型果冻应标出果肉含量等等。

    同时,凝胶果冻必须在包装正面的明显位置处,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毫米,国家标准还将提供诸如“3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勿一口吞食,老人儿童需在监护下食用”等标注方式。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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