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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年元旦起实施“酒法”

2005/12/10 9:37:31 来源:新浪网

    “从下月1日起,大人莫让小伢到商店、超市代买酒了,因为敢卖酒的经营者最高可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昨日,武汉市商业局副局长姜汉秋在启动“酒法”预热会上说。

    据了解,明年元旦起,被称为我国首部“酒法”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这里的酒类是指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等,包括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露酒、食用酒精等。

    依据规定,作为特殊商品,经营酒类要到专卖局备案登记;在批发酒类时,要随酒填写流通“身份证”,防止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

    此外,主管部门将强制性执行未成年人“禁酒令”,并加大了处罚力度: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摆放禁售标志;违反规定的,最高可处2000元罚款。同时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不在固定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的,最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酒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时,将设立3个月的过渡期。武汉市酒类专卖局将行使行政职能,依法处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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