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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找到第一责任人了

2006/3/5 10:46:39 来源:杭州日报

    日前印发的《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首次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可如今,大米是用矿物油抛光的,面粉是添加剂的,水果是使用催熟剂、膨大剂的,而蔬菜则是农药超标……我不看《每周质量报告》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不是节目不好看,而是实在不敢看。这叫“眼不见为净”。因为我怕最后不知道还能吃什么了?

    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很多。有监管方式方法上的,有管理模式体制上的,有技术层面的。而这中间,地方政府和政府分管领导的责任是首要的责任,政府主要领导没有管好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就应该对责任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

    在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特别提到了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的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监管执法,决不能充当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浙江省的实施方案是对国务院文件的具体落实和深化细化。对于食品安全不把具体责任落实到位,领导责任很可能是一句空话。一旦出了问题,找借口,推卸责任,实在不行最多承担个“领导责任”。久而久之,“领导责任”竟成了某些人身上的“挡箭牌”,举起来也没事,反正伤不着自身皮毛。这种所谓的“领导责任”不仅不利于做好工作,而且还会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浙江的方案把“一把手”列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规定了具体办法,使我们看到了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决心。落实第一责任人的最终目的并不是最终会处罚多少领导干部,而是以此为契机,改变我们现在的食品安全漏洞。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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