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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市出台“订单粮食”收购政策

2006/3/21 14:52:47 来源:食品商务网
    为鼓励和指导农民及早安排好今年的粮食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粮食安全。日前,瑞安市制订出台了2006年“订单粮食”收购政策。

    一是订单收购价格。储备轮换和委托代购所需粮源,瑞安市政府委托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与种粮大户或村经济合作社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签订收购“订单”加以落实。今年早籼谷国家最低收购价为每百公斤140元。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圆粒型早稻谷收购价略高于长粒型品种。

    二是继续实行“订单粮食”政府价外加价补贴。凡“订单”合同内的粮食,按每百公斤给予不低于10元的政府价外补贴。政府价外补贴在早稻订单收购时直接兑现给农民,订单收购价和政府价外补贴标准收购时将挂牌公告,以确保政府补贴全额补到农民手中。

    三是对具备一定规模、信誉好的种粮大户,经粮食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最低收购价预付不超过50%的收购定金,财政给予贴息,农发行提供贷款。

    四是对农民“订单”外的粮食,鼓励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企业参与收购,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按市场价敞开收购。

    五是加强诚信优质服务。国有粮食收储公司继续开展“联大户、搞服务”等活动。参与收购的各类粮食企业要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优质优价等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禁压级压价和坑农、损农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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