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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工商局城关工商所全面实施食品准入制度

2006/4/17 9:38:41 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
    日前,岑巩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结合实际,在辖区对食品超市(自选商场)实施商品质量关口前移,具体做法是: 

    一是与各经营单位签订《商品质量目标责任书》,强化食品相对集中的自选商场即“超市”实施质量监管前移工作,每户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备案制度、出入库查验制度、不合格商品责任追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自律制度,各项自律制度须全部规范上墙。 

    二是要求食品经营者详细记载商品质量相关资料信息,同时建立销售台帐,并要求对这些信息至少保存1年。 

    三是经营者对食品、饮料、酒这三类商品的再次进货必须索取相关资料,即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并如实查验货物,做到物、票相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商品必须送检、及时发布质量信息,防范消费风险。 

    四是将12315申诉举报电话安装进社区、街道、超市、学校等人口密集的消费或公共场所,宣传12315的性质和作用,更好的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为建立和谐社会创建良好消费环境。 

    五是执法人员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市场巡查,必须每日有相关食品监管的巡查记录,层层签订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状,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实行人人有责,年度考核奖惩的机制。 

    六是推行《食品安全先行赔偿制度》,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侵权案,在县城关实行先行赔偿(如属干部个人失职、渎职的追究个人赔偿责任,属集体行为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监管责任,还要追究上一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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