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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饮用水不合格责令召回

2006/5/2 8:52:08 来源:深圳商报 苏海强

  深圳市质监部门日前展开为期两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该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该局将责令企业召回;对经整改仍不能持续满足必备生产条件的获证生产企业,将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并提请吊销生产许可证。

  市质监局历年的抽查情况表明,全市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不高。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一是生产企业多为小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二是生产工艺简单,市场竞争激烈,少数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惜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三是随着销量逐年增加,部分企业未能建立严格的出厂检验制度,对生产关键环节、对消毒、清洗以及出厂检验等诸多环节控制不严;四是由于包装工艺简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未能完全杜绝。瓶(桶)装饮用水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已引起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作为全市三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质监部门将广泛收集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信息,及时建立正规生产企业档案,及时掌握生产企业的变化情况,并按照企业的类别确定巡查、抽查等监管措施的力度、频次,实现动态监管,建立并完善我市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长效监管机制。

  行动中,质监部门将对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将通过责令召回、公告、整改复查、责令停业等手段切实加大处理工作的力度。

  此外,质监部门将督促新办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企业积极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做好许可证受理工作,快速组织审查,严把现场核查及发证检验关。对于已获证企业,他们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具备持续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年度报告审查,对年审报告审查中发现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质监部门还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信息,及时查处无证无照生产以及生产假冒伪劣瓶(桶)装饮用水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瓶(桶)装饮用水地下窝点。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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