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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中达股份 股改方案登场

2006/5/11 9:39:31 来源:证券日报网

    28日,恒顺醋业、中达股份披露了公司股改方案,维科精华则调高了公司股改对价。
    恒顺醋业股改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127150000股为基数,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0400000股作为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2.6股股份的对价。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了以下特别承诺:
    1、在2005年至2007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恒顺集团将提议公司2005年度至2007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并保证在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其中2005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2006年度至2007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
    2、代为支付承诺:由于公司两家非流通股股东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智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同意同比例支付对价,其应付对价部分将由恒顺集团代为先行支付。
    中达股份股改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5408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5633股,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放弃全部转增所得股份,转送给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安排。其中,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东江苏省建伟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与公司控股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非流通股股份转让给申达集团,这部分股权应转增股数为56641股,受让方申达集团也将放弃这部分应转增的股份并转送给流通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完成过户手续。若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以前仍未办理完毕,则同意以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56641股先行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垫付后获得的转让股份不再支付对价。
    按上述方案实施,流通股股东共可获得96228333股股票,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转增5.00股。若以转增后、支付对价之前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上述方案折算成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94股股票。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申达集团以及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均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之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维科精华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公司现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出如下调整,将原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2.5股股票,合计2774.375万股。"修改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股股份,合计3329.25万股。"公司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禁售期满后的24个月内,出售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每股4.5元。
    阳光发展则决定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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