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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质监局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措施

2006/5/22 9:45:28 来源:食品产业网
    如何监管农村食品小作坊一直是困扰质监部门的难题。近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我省质监部门经过长期调研,结合省情,制订出台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食品小作坊约有9500多家,数量多、规模小、条件差、管理乱。 为了帮助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对小作坊不能一关了之,但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此,省质监局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对各食品生产加工小型企业的监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决定在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前提下,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在一定时期内产品出厂检测条件达不到要求而无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如下有效监管措施:

    企业必须建立自身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原料、产品送检制度,经质监部门检查后,产品质量必须达到标准规定要求;生产加工条件必须达到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要求;生产现场的环境卫生条件必须达到和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要求;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质量安全负全责,要同当地质监部门签订《小型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有销售区域限制,不得进入超市和专营市场,不得集团购买,不能进入大流通环节;酱油、食醋、饮用水、饮料、乳制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对于白酒生产监管,对生产加工勾兑酒厂必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严禁使用工业酒精勾兑白酒,对食用酒精实行当地县局备案制度,逐批上报登记备案。

    据悉,上述措施已得到国家质监局认可。作者:张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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