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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商局:9个批次酱类品防腐剂超标

2006/5/25 14:09:12 来源:人民网

    近日,天津市工商局对产自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辽宁、山东、广东7个省、市26家生产企业的酱类制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共有11个批次质量不合格。

    此次监测重点检测了酱类制品的食盐、氨基酸态氮、总酸、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计数、水分、番茄红素、还原糖、可溶性固形物、标签等16项指标,依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18-2003《酱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外包装明示执行的GB/T14215-1993《番茄酱罐头》、SB/T10296-1999《甜面酱》或企业标准进行判定。监测发现,天津市酱类制品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9个批次防腐剂超标。苯甲酸、山梨酸都是由人工合成的防腐剂,国家标准规定,酱类制品苯甲酸和山梨酸均应≤0.5g/kg。长期过量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将会产生不利影响。

    2个批次检出甜蜜素。甜蜜素是一种食品甜味剂,国家标准规定,酱类制品不得检出甜蜜素。消费者长期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会危害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

    3个批次氨基酸态氮或还原糖不达标。氨基酸态氮和还原糖都是反映酱类制品发酵程度的特性指标,国家标准规定,黄酱氨基酸态氮应≥0.6g/100g,甜面酱氨基酸态氮应≥0.3g/100g;行业标准SB/T10296-1999《甜面酱》规定,甜面酱还原糖应≥20%。上述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直接影响酱类制品的口感。

    此外,监测中还发现3个批次的酱类制品水分超标。据了解,对本次监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的酱类制品,天津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同时,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对质量不合格的酱类制品,一律停止销售,并主动向辖区工商分局报告;对继续销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天津市质量不合格的酱类制品名单:

    ●标称天津市康味居调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甜面酱

    ●标称天津市红桥区康好调味品厂生产的康好甜面酱

    ●标称天津市北辰区伊真清真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甜面酱

    ●标称静海百货有限公司精选分装生产的天津甜面酱

    ●标称天津市三调料赛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蕃茄酱

    ●标称天津市玉川居酱菜厂生产的天然甜面酱

    ●标称辽宁大石桥百粮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粮大酱

    ●标称天津市益东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面酱

    ●标称天津市津海第三调料调味食品厂生产的天然甜面酱

    ●标称天津市大宇调味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宇甜面酱

    ●标称天津中英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津天然烤鸭甜面酱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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