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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发布紧急预案

2006/7/27 11:02:25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获悉,日前该省正式发布《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 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预案》,该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采取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举报、报告与通报制度,按照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实现食品安全事故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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