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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茶饮料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继续提高

2006/8/11 15:29:12 来源:中国食品报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了茶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在抽查的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等10个省、直辖市41家企业生产的49种产品中牞合格44种牞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8%。抽查结果表明,通过连续对茶饮料产品质量进行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茶饮料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其中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部分小型企业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反映出食品的卫生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296-2003《茶饮料卫生标准》中规定菌落总数≤100个。本次抽查中有1种冰绿茶饮料菌落总数实测值为4900个,是标准限定值的49倍。

    二是霉菌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296-2003《茶饮料卫生标准》中规定霉菌≤10个。本次抽查中有1种绿茶饮料霉菌实测值为58个,是标准限定值的5.8倍。

    三是标识标注不规范。产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真实属性和质量状况的依据。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未标出添加的防腐剂和甜味剂、产品名称不准确。

    消费者在选购茶饮料时最好到正规渠道购买知名品牌的产品,选择有QS标志的产品。注意产品的标签标识,茶饮料的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花茶应标明茶坯类型;淡茶型应标明“淡茶型”;果汁茶饮料应标明果汁含量;奶味茶饮料应标明蛋白质含量。消费者可根据标签标注类型选购自己所喜欢的产品;饮用时观察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液体透明,允许稍有沉淀,具有原茶类应有的色泽,具有品种特征性应有的香气和滋味,果味和果汁茶饮料、碳酸茶饮料应甜酸适口,有清凉口感。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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