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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饮酒劝诫警示语传递人文关怀

2006/10/9 10:44:3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尽管原定于今年10月1日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延期一年,但不少品牌啤酒的玻璃瓶上已标示了相关警示语,这使节日里的人们倍感新规定传递出的温馨。

    国庆期间,记者走访了京城的家乐福、京客隆等一些连锁超市和烟酒专卖店,发现许多品牌的啤酒如燕京、青岛、喜力、百威等都已在玻璃酒瓶上标示出了“切勿撞击、防止爆破”的强制性警示语。不少消费者认为,新规定有助于提醒购买者注意安全,温馨而又人性化。但是也有一部分销售人员和消费者表示并不知情,很少关注酒瓶标签上的新变化。

    在北京和平街北口的京客隆连锁超市里,李先生拿着一瓶印有提示的啤酒评价道,现在大多数酒瓶上标示的警示语不够醒目,消费者在购买时很难会注意到,既然印了就应该一目了然。

    与酒瓶上的这些警示语相比,推荐性的劝说语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在葡萄酒、啤酒、果酒、白酒等所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的包装标签上还鲜见踪影。“饮酒劝说语虽然不是强制性要求,但我们还是有责任做好这项工作,现在厂家也正在抓紧进行准备,不过标签的重新设计、更换还需要一段时间。”一位贵州某品牌白酒厂家的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日前,正是考虑到相关企业的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国家有关部门已决定将《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延期至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中推荐企业在标签上印上饮酒劝说语,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据专家介绍,提倡健康、安全是我国酒类管理的方向,国家标准中对企业提出“饮酒劝说”的要求,尽管目前处于非强制阶段,但仍有助于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生活质量。

    记者在北京潘家园附近一家豪华酒店采访了参加婚宴的廖先生,他指着桌上的名酒笑着说,“酒好不怕巷子深”,只要厂家生产、销售的酒是货真价实的好酒,即使写上“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劝说语,也不会影响厂家的生产、销售,因为它让消费者又多感受到了一份公信力。

    在北京一家家乐福超市记者看到,三三两两的家长带着孩子一块儿来购物休闲,一位正在挑选红酒的母亲对记者表示:“如果在酒瓶上标明饮酒劝说语,对涉世不深的孩子来说,肯定是有作用的,比如:‘儿童不宜饮酒’、‘过度饮酒,有害健康’让孩子从小有了印象,这对他们今后的健康成长是十分有利的。” (史玉成)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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