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啤酒业期盼“身份证”管理
本报讯日前,华润沈阳雪花啤酒有限公司、阜新梅雪啤酒集团、辽宁沈青青岛啤酒营销公司等企业以书面形式建议辽宁商务主管部门能给自己的产品一个有效的身份证明,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保护企业利益,维护消费者的饮酒安全。
自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酒类产销企业和经营者的大力支持和响应,一些正规经营单位从中得到了很大益处。尤其是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管理制度,大大地帮助了企业打击假冒伪劣,维护企业产品美誉度及消费者的利益。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没有规定啤酒企业执行随附单,辽宁的一些啤酒企业充分认识到随附单制度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重要性,因此纷纷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希望在啤酒产品中也实行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