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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中关村店承认卖过期食品 工商局已立案调查

2006/11/8 10:30:31 来源:食品产业网
    7日有媒体报道,一名消费者从家乐福超市中关村店购买了一盒奥吉康婴幼儿苹果香蕉营养粉,5个月大的孩子吃后呕吐不止,结果发现这盒商品竟然已经过期了。猫扑财经随即就此事对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家乐福中关村店公关部一位刘姓工作人员承认了卖过期食品的事实,但是对提出的问题拒绝回答,称由公关部经理负责。至发稿为止,仍未联系到公关部王姓经理。家乐福超市中关村店服务台工作人员表示,自己还未听说此事。

    海淀区工商局办公室郝女士称,接到投诉举报后海淀区工商分局已于6日赶到超市,超市在售货架上确实存有一部分过期商品。郝女士说,检查人员将会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根据已经售出的过期商品数量和价格等对家乐福超市进行处罚,目前还没有发布正式的处罚决定。

    近日商务部发布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的保质期应严格遵守相关卫生和质量标准的规定,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其中还规定,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我国《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停止销售,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如食品内在质量合格应当明示销售,降价处理。凡未明示销售、或食品内在质量不合格、或拒不提供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的,有关部门可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今年上半年曾发布上海超市顾客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上海超市行业顾客满意度指数为77.29,在连续三年下降之后有了小幅提升。其中,市民对超市销售的过期食品意见最大,分别有6.1%和5.2%被访市民反映曾购买到过期、变质的食品。

    就买到超市过期食品怎样处理的问题,我们随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他们中多数会去超市退换货,而不会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还有的会自行处理掉,不与超市联系。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提醒消费者,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自觉、理直气壮、理智地通过各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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