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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参加全国省会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

2006/11/10 9:32:11 来源:网友

    近日,拉萨市参加了全国31个城市(4个直辖市、22个省会城市和5个首府城市)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等部门组成的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2006年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方案》的要求,于10月底对拉萨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管理指标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马国超同志全程陪同检查。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崔玉英同志代表党委和政府对检查组一行来藏表示欢迎和感谢。拉萨市政府对检查组的评价工作给予了全力的支持和配合。

    按照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方案确定的指标,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拉萨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综合评价。

    通过综合评价,检查组认为,拉萨市的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二是相关监管部门各司其职,成效明显。农牧部门深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今年已有5个生产基地通过了无公害蔬菜基地的认证;质监部门深入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食品质量生产关。目前,全区已有8家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获得了“QS”标志。同时,加大了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与50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工商部门加大了对市场专项检查的力度,查办了一批案件,进一步规范了拉萨市流通经营的秩序;卫生部门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并开展了对全市餐饮店和学校、工地食堂的专项整治工作;商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使拉萨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有效遏止了注水肉、病猪肉的上市;三是规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制定了《拉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工作制度》、《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等,规范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了“创建食品安全经营示范街试点”工作。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拉萨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食品安全的制度、措施标准规范落实还不到位;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三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间协调配合还存在不足。

    针对拉萨市目前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向拉萨市人民政府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拉萨市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结果将在全国评价结束后予以公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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