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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食品保质期“等待”新规

2006/11/20 11:54:45 来源:沈阳日报

    11月19日,记者从辽宁省消协获悉,国家轻工业有关部门近日对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作出了新的规定。

    据了解,新规定要求的保质期分别为奶粉类:马口铁罐装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500克塑料袋装为4个月;马口铁罐装甜炼乳为9个月;玻璃瓶装甜炼乳为3个月。

    糖果类: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3个月;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2个月梅雨季节生产的为1个月。

    罐头类:鱼类、禽类罐头为24个月;水果、蔬菜罐头为15个月;易拉罐、玻璃瓶装果汁、蔬菜汁饮料为6个月。

    饮料: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乐汽水玻璃瓶装为3个月;罐装为6个月。

    酒类:11—12度熟啤酒省优以上为4个月,普通为2个月;14度啤酒为3个月;10.5度熟啤酒为50天;葡萄酒、果酒为6个月;汽酒为3个月;瓶装黄酒暂定为3个月;露酒为6个月。

    饼干:镀锡铁罐装为3个月;塑料袋装为2个月;散装为1个月。

    其他类:塑料袋装方便面为3个月;夹心巧克力为3个月;纯巧克力为6个月;油炸干果、番茄酱铁罐装、玻璃瓶装为12个月;酱油和食醋为6个月。(吴宏)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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