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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饮料国标呼之欲出 规定橙汁饮料果汁含量不应低于10%

2006/12/10 10:28:58 来源:济南时报

  记者近日从省质监部门了解到,包括碳酸饮料、浓缩橙汁和橙汁及橙汁饮料等三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草案已经公布,正式向社会征集意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果汁饮料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然而,消费者购买果汁产品时,经常会发现这样的现象,比如有的产品标着“100%果汁”,但其产品成分却标着“水”,而非预想中的原榨汁;有的“橙汁饮料”果汁含量只有22%,却宣称“蕴含纯正鲜橙原汁”。正是由于部分果汁产品国家标准的缺失,导致目前市场上果汁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为了改变目前产品标准滞后或缺失的现状,有关部门制定了碳酸饮料、浓缩橙汁和橙汁及橙汁饮料等三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草案并予以公布,待征集意见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

  据介绍,两项橙汁的国标均对糖分进行了限定。国标里的“浓缩橙汁”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从橙汁中除去一定比例的天然水分制成的制品”,其中复原后可溶性固形物不小于20%,相对密度不小于1.045。国标规定的“橙汁饮料”,其果汁含量不能低于10%。对在浓缩橙汁中加入浓缩时失去的等量水分制成的产品,国标明确定义为“复原橙汁”。国标草案规定,橙汁中加入的糖不得超过50g/kg,也不得向橙汁中同时加入糖和酸味剂。(记者 李绍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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