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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监局消费提醒 食品包装认“QS”标

2007/1/11 9:32:19 来源:网易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醒,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在选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时,也应认准“QS”标志。据天津市质监部门介绍,质检总局从2006年7月18日开始,首先启动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2007年,将逐步对纸、金属、玻璃、陶瓷等各类材质的包装、容器等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列入市场准入范围的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只有通过质监部门组织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条件审查,才可以从事食品包装产品的生产;其产品才可以供食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否则将被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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