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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现问题食品须48小时内撤柜

2007/1/13 8:59:14 来源:江淮晨报

  超市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一旦启动产品的撤架机制,采购、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在撤架指令下达后于最短的时间内(48小时内)完成问题商品下架、封存、清点、运输在途食品的跟踪,并将有关信息反馈总部汇总。省商务厅日前向各市商务部门下发了关于推行实施《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操作规范指出,企业处理问题商品和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要方法是超市内部的联动撤架。企业在发现问题食品后,各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各相关部门有责任全力配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在第一时间将食品质量和安全信息反馈到食品安全管理部门。

  一旦启动产品的撤架机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采购、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在撤架指令下达后于最短的时间内(48小时内)完成问题商品下架、封存、清点、运输在途食品的跟踪,并将有关信息反馈总部汇总。

  同时应及时提供给消费者、公众、媒体和政府执法机构准确、负责和公正的信息,尽快配合控制流通渠道,避免问题食品扩散,调动相关资源尽快查清问题的根源并采取必要的控制及反应手段,尽最大努力把问题食品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操作规范要求,企业中,对于不符合有关食品安全规定和标准的商品,或给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造成潜在或现实危害的问题商品,一经发现应该立即启动商品撤架流程。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需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件处理流程,主要包括顾客投诉,政府部门的抽查、调查以及协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事件。

  据了解,省商务厅已要求各地适当选择部分基础较好、管理较为规范的大型超市或示范企业进行试点,之后再全面实施。(赵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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