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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水果昨起要有“来路”

2007/2/2 14:20:08 来源:石狮网
    本报讯记者从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昨日起,检验检疫部门正式对出境水果实行果园及包装厂注册管理。此举满足了国外日益抬高的进口要求,促进福建优质水果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 
    检验检疫部门要求,出境水果来源应当清楚,企业或代理人应提供来源果园、包装厂的证明,否则不予受理报检。该规定能有效阻止企业或代理人从市场上采购来源不明的水果直接用于出口,确保水果具有可追溯性,通过全过程监管来保证出口水果质量。同时强化源头管理,细化果园、包装厂监督管理要求,并实施注册登记制度,以提升出口水果的国际竞争力。(黄忠族记者邓德相)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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