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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享受”刚走 “领袖级礼宾酒”又来

2007/2/9 11:02:59 来源:江苏法制报
    不久前,一条烟草广告——“厅局级的享受” 引起了各方关注。
    时隔数日,记者在南京市龙蟠中路与北京东路的交界处又目睹了一升级版“厅局级”广告:某酒厂架设的一块广告牌上赫然写着“领袖级礼宾酒——国缘”。
    据了解,“国缘”是江苏某酒厂生产的白酒,每瓶售价在200-800元之间,价格相当昂贵。
礼宾酒本无可厚非,它是按一定的礼仪接待宾客的酒,可一旦在它前面加上“领袖级”的光环,问题就不简单了。
何谓领袖,恐怕大家心中都会有这么一个模糊而又相通的概念——杰出非常之人物,顶礼膜拜之角色。而其在字典里的解释是国家、政治团体、群众组织等的领导人。
    领袖作为人们崇拜的对象,可以说是精神之偶像,自然要比厅长、局长们更为珍稀。如果说老百姓想到厅局级的宝座上坐3分钟是不可能的,那么他们成为“领袖”的几率则更是小之又小。古往今来,能够真正称得上领袖的其实并没有多少。但是,目前能够掏出200元来买酒的人,在中国却比比皆是。现在这种专门接待领袖级人物的酒入世,终于可以一解老百姓对于“领袖”权力和权威的想法,怎能不赶紧买了!
    然而,在它背后的不仅仅是“官本位”的商业性渗透,更会是滋长社会的腐败风气。  
广告作为一种商业行为,折射着大众的心理。先不说烟酒广告是否合法,“厅局级享受”、“领袖级礼宾酒”成了广告语,反映了扭曲的“级别观”在现实生活中的无孔不入。 
    级别的产生,是因为分工不同、工作需要。然而在某些人眼里,“级别”却变了味,什么级别的官员,对等什么级别的待遇。厅局级抽的香烟是这个,领袖级喝的是那个,等等云尔。
    如果,仅此而已,还只是意念中的事情罢了。常常是其后衍生的行为,更是要让人警惕。厅局级抽的烟是这个,于是我们得送这个;领袖级的人物喝的酒是那个,我们得送那个。以至于某地一干部下乡慰问灾民,因无对等接待,竟然“拂袖而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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