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瘸腿的“现代农业”

2007/2/11 9:50:44 来源:中国经营报
    2007年的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这意味着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发展现代农业将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在近几年中央和各地政府不断出台支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一号文件再次确定了“三个继续高于”的原则:今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同时,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一系列补贴政策继续得以强化。
    【主持者言】要发展现代农业,不仅仅是增加政府投入那么简单,也不仅仅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中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最大障碍,就是现行的土地制度。因为现代农业需要以规模化为前提,从而才有可能实现集约化。而中国目前的农村土地实行“包产到户”,农地被切割成无数个小块,仍属于“小农经济”。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如何能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进而如何能实现现代化的大农业?
    当然,实现了规模化,也未必就一定能建成现代农业。在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土地倒是以人民公社、生产队的名义集中使用,然而这种“大锅饭”式的产权制度安排的效率之低下是人所共知的,素以勤劳著称的中国农民竟然连自己的吃饭问题都解决不了,遑论什么“现代农业”。可见,现代农业所要求的规模化,一定要以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安排要求为前提,是一种建立在产权明晰即其土地产权不管以何种形式但最终能够落实到自然人基础之上的规模化。
    因为只有产权明晰,土地才能作为一种要素商品进入市场并进行交易,才会有通过交易逐步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可能性(计划经济时期的农村土地虽然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因其产权的虚置而使得农民失去了生产经营的积极性)。由此可见,如果对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不进行改革而维持现在“包产到户”的现状,农村土地实际上无法作为要素商品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实行流转,则不管政府增加多少投入,建设“现代农业”的目标也是很难实现的。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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