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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完善药品监管 不良药商医院上“黑名单”

2007/2/15 9:30:10 来源:齐鲁晚报

    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07年山东省将完善药品企业信用档案,依据管理相对人的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性质,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分级管理,并建立“黑名单”。

    据悉,山东省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给予重点监管,对信用好、质量意识强的管理相对人给予鼓励;对2006年底没有通过GMP认证的医用氧生产企业责令其停产;推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实施GMP,2007年底前不能通过GMP认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将全部停产。(记者 董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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