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质监局:液态奶3月1日起按灌装日期标注生产日期
昨日(28日)从昆明市质监局获悉,我省7家液态奶生产企业从今天开始将一律按灌装日期标注液态奶生产日期,不允许提前标注液态奶的生产日期上市销售。
昨天上午,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集昆明市雪兰、前进、海子、云牛乳业等四家企业,以及在昆明销售的大理邓川、来思尔、欧亚乳业等三家企业,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从3月1日起生产企业一律按照灌装日期标注液态奶生产日期。
同时,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在近期对生产液态奶的生产厂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昆明市乳制品的质量安全。
消费者一旦发现提前生产的“早产奶”,可马上拨打质监局电话:4637337、4637110进行举报。
由于乳品企业之间竞争激烈,为了尽早将液态奶投放市场,往往违规将还未到生产日期的产品投放市场,不少消费者在市场上买到标注“明天日期”生产的液态牛奶,造成“早产奶”。(晏巾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