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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执行QS标识打折扣

2007/3/3 9:39:10 来源:重庆晚报

  本月起,13类食品必须标有QS(质量安全标识)才能上市销售。记者昨日在解放碑暗访发现,这一新规在执行中被打了不少折扣,特别是炒货、蜜饯之类的散装食品,不见QS标志的比比皆是。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从3月1日,上市销售的茶叶,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这13类食品,必须标有QS(质量安全标识)。凡是今年1月1日后生产的上述食品,没有QS标志上市销售,相关生产商、销售商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昨日,记者为此走访解放碑几家超市,这13类食品有外包装的执行新规情况较好,大都印有QS标志,如葡萄酒、糖果、蜜饯、炒货等。而在散装产品上,这13类食品的QS标志则不敢恭维,重百、新世纪,王府井、家乐福,只有少数散装食品的标签上加贴有QS标志,多数没有QS标志的仍在摆起卖,如炒货类的瓜子、蜜饯类的话梅、冷冻类的汤圆等、水产加工类的虾仁等。

  个别商家对此的解释:这些散装食品本来是有QS标志的,因分零销售外包装被收走,相应标签未及时加贴的缘故。

  执行QS标志,商家图省事,消费者也并没较真。记者现场看到,那些没有QS标志的散装瓜子、蜜饯不但有人买,还有人现场尝味。几位消费者甚至认为,食品加贴这一标志并无多大实质意义。

  工商部门表示,将及时派员检查超市QS标志执行情况;发现违规的,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将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记者 陈斌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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