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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品过度包装最高罚50万

2007/3/3 10:34:18 来源:深圳特区报

    每年中秋,许多消费者都抱怨月饼包装过度,增加了成本和价格,还给环境带来影响。正在深圳市召开的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座谈会透露,国家《循环经济法》拟就这种行为进行限制,规定过度包装且拒不整改的企业,最高可罚50万元。

  深圳市今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强调其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促进作用,因而并没有在法规中设定法律责任,只有在它的配套法规中才会设定这方面的内容。与此不同,国家的《循环经济法》条款的规定比较直接、具体,专章设定了法律责任,共计12条。

  该法律的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包装物标准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尽量缩小包装物的体积,减少包装废物的产生。对月饼、茶叶、保健品、化妆品等日用消费品,产品包装后的体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包装物标准,包装物总成本不得超过产品零售价格的百分之二十。否则由政府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处50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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