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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多标准 百姓吃不准

2007/3/15 8:52:55 来源:齐鲁晚报

    去年以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让老百姓对餐桌安全深感忧心。

    全国人大代表认为,近年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固然与市场监管不力有关,但各类食品标准不一的现象也十分突出,最终影响的是消费者。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协调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修正滞后的标准,以保障餐桌安全。 
 
    现象:

    同一食品 两套标准

    近年因食品标准不同引发矛盾的事屡见不鲜。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此前发生在沈阳的“毒黄花菜”事件。按照卫生部关于干菜类食品的卫生标准,黄花菜的含硫量不能超过0.035毫克/千克。但是,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脱水蔬菜标准》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卫生指标是不得超过100毫克/千克。两个政府部门对黄花菜含硫量数值的规定相差两千多倍。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胡长林说,我国现有的食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虽然我国现已制定和发布国家标准1000余项、行业标准1000余项,但食品安全标准实施状况较差,一些强制标准也未能得到很好的实施。

    原因:

    婆婆太多 自话自说

    目前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权的涉及卫生、质检、农业、检验检疫、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胡丹代表说,在“政出多门”的监督管理体制下,同一食品出现不同安全标准的现象就不难理解。

    据了解,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最高机构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尽管它名义上是国务院授权“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但是它只是国家质检总局管理下的一个事业单位。而农业部、卫生部的某些食品行业标准,尽管从原则上说低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但因农业部、卫生部自身的部级单位性质,其制定的标准也带有国家级别的性质。

    办法:

    齐心协力 标准统一

    胡丹代表认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必须重视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标准不一、标准滞后的问题。要保证食品安全,必须有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

    阎鑫元代表指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要杜绝各个执法部门各自为政。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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