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潍坊市政府对全市酒类流通秩序进行全面治理,并推出一系列措施。
一是成立领导组织。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酒类流
通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是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行政执法检查队伍。建立稽查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落实专项经费,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突出两个重点。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各项管理制度以及酒类批发、零售两个经营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五类禁止流通的酒类商品的控制情况。
四是落实四项措施:一、实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力争2007年7月1日前备案登记率达到80%以上,年底达到100%;二、严格落实溯源制度。重点推行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2007年4月30日前,酒类经营者应对库存酒类商品盘点登记,从2007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随附单制度;三、规范经营行为。要求采购商品时,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备案登记证(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并保留3年,在固定地点销售散装酒等;四、严格执法检查。对被查处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