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产业经济 > 正文

毒水果泛滥是执法者之过

2007/3/23 10:11:26 来源:生活报
    近日,广州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和中国食品网曝光了12种常吃的“毒水果”,涉及柑橘、荔枝、苹果、梨、葡萄、西瓜、香蕉、桃、桂圆、芒果、柿子以及大枣。“毒水果”多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化学药剂,严重威胁人们健康。专家提醒,商家投顾客所好才炮制毒果,因此市民不要“以貌取果”,杜绝作假造毒行为。(3月21日《信息时报》)

  面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每一次舆论和媒体都在深挖病根。无论是对非法企业的道德斥骂还是浩叹监管机关的执法乏力,类似的错误却不断重复衍生,紧张着公众的眼球,考验着公众的耐心,损害着公众的身体,也败坏着国家的声誉。“毒水果”事件发生于“两会”之后,更是对国家政治民主进程的示威。须知,就在今年激动全国人心的开放式“两会”上,攸关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还是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毒水果”事件充分说明,中国的法治理想和法治实践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国家自上而下地由“法制”到“法治”的努力遭遇到了自下而上的执法人员素养低下的集体无意识抵制。因而,“毒水果”事件也充分证明好的法律制度难以落实到基层民生层面,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庸俗化行政后果的生动写照。因而,在资本、权力和公共利益三者的关系中,权力何时成为法治的奴仆而非桀骜不驯的主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才有可能和谐。“毒水果”事件,恰以滴水鉴照了监管者乏力的日食之哀。中国市场经济机制俨然冉冉升起的红日,其生命力无可遏止,但是在日面上也跳跃着不安分的资本和权力沉淀的黑子。

  从欧美资本主义一出生就带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的原罪基因到现在服服帖帖遵从于欧美法治体系的情况分析,会让人不得不接受一个矛盾但又绝对符合逻辑的结论———资本原罪能够通过法治实现自我救赎。若其先天原罪泛滥为现实之罪,那是法治之责,是执法权力人之过。中国初涉市场经济体制,法治的不健全并非资本罪错之源,关键是执法者素质低下执法质量低下的原因。而无时不在的权力诱惑,又加重了执法者对资本的放任。

  感此,透析“毒水果”事件来一通道德口水的斥骂是没有意义的。还是要从法治、资本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去研究“毒水果”事件发生的原因。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