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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化食品、焙炒咖啡和白酒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

2007/4/2 9:00:27 来源:京报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北京市政府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加大了监管力度,近期对本市企业生产的膨化食品、焙炒咖啡和白酒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一、膨化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膨化食品包括以谷物、薯类或豆类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油炸或挤压等方式膨化而制成的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疏脆的食品。按加工工艺可分为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四种类型,如雪米饼、薯条等。近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市生产企业的膨化食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了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标签、感官、酸价等。

  本次共抽查本市12家生产企业生产的膨化食品12种,合格12种,抽样合格率为100%。

  二、焙炒咖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焙炒咖啡是指以咖啡豆为原料,经清理、调配、焙炒、冷却、磨粉等工艺制成的食品,包括:焙炒咖啡豆、咖啡粉。

  近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的焙炒咖啡制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了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咖啡因、砷、六六六、致病菌等项目。

  本次共抽查本市6家生产企业生产的6种焙炒咖啡制品产品,经检测合格6种,抽样合格率为100.0%。

  三、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白酒是指以高梁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白酒,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近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企业生产的白酒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了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标签、感官、酒精度、总酸等。

  本次共抽查我市36家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39种,合格37种,抽样合格率为95%。抽查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北京京宫城酒业技术发展公司生产的“京宫”牌京宫二锅头酒(52%vol500ml/瓶清香型一级,生产日期2006年11月21日)、北京中华醇酒厂生产的“京尊”牌北京二锅头酒(40%vol450ml/瓶清香型二级,生产日期2006年11月16日)等两种产品的标签不合格,但不影响饮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令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今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加大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狠抓食品生产源头,以促进我市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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